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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綜合開發設計主要分為哪兩大類?
根據我國農業綜合開發相關政策規定,農業綜合開發設計對應的項目主要分為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(產業化發展)項目兩大類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土地治理項目
以保障農業基礎生產能力、改善生態環境為核心目標,重點圍繞農田基礎設施和生態治理展開設計,主要包含三類子項目:
- 中低產田改造項目:核心為建設旱澇保收、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,包括糧棉油等大宗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、良種繁育、土地復墾等,北方平原地區格田規模一般為200-400畝/格,南方為50-100畝/格。
- 生態綜合治理項目:重點實施草場改良、小流域治理、土地沙化治理、生態林建設等,要求平原地區農田防護林網控制率≥85%、南方≥75%,人工造林當年成活率≥90%、三年后保存率≥85%。
- 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:為5-30萬畝灌溉面積提供水利灌排保障,配套完善灌排渠系、小型水庫、攔河壩等設施,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。
二、產業化經營(產業化發展)項目
以延伸農業產業鏈、提升農業附加值、帶動農民增收為核心目標,圍繞農業生產全鏈條設計,主要包含三類子項目:
- 種植養殖基地項目: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、畜牧水產養殖等基地建設,重點扶持專用小麥、高油大豆、“雙低”油菜、名優經濟林(果)等區域優勢特色產業。
- 農產品加工項目:支持農產品加工廠房建設、生產設備選型購置,重點扶持帶動農民分享二三產業增值收益的龍頭企業。
- 流通設施項目:包括儲藏保鮮設施、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建設,完善農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全鏈條配套能力。
兩類項目的資金投入以土地治理項目為重點,產業化經營項目自籌資金不得低于財政投入資金,且需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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