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業資訊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能否結合動態調整推進?
是的,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完全能夠與動態調整機制結合推進,并且這一結合是當前政策鼓勵和實踐積極探索的方向。根據自然資源部發布的《關于學習運用“千萬工程”經驗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》及各地實踐,動態調整機制已成為解決整治過程中因政策變化、群眾意愿轉變、實施條件變化等導致的問題的關鍵手段。
一、政策層面明確支持動態調整
自然資源部在相關政策中明確指出,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應“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對土地開發利用方式進行局部微調、統籌優化”。2024年8月發布的《意見》提出,在保持“三區三線”總體穩定的前提下,允許對空間布局進行局部微調和統籌優化,不得打破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總體格局。這一政策安排為動態調整提供了頂層設計依據。
同時,自然資源部正在推動形成以《意見》為核心、以《實施指南》為統領,涵蓋基礎調查、實施方案編制、全過程監管、驗收評估、權屬調整等關鍵環節的 “1+1+N”政策制度和標準規范體系,為動態調整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二、實踐層面已有成功經驗
浙江省德清縣的試點工作是一個典型案例。德清縣創新開展國土空間規劃體檢評估與動態維護試點,構建了 “識別問題—明確路徑—編制方案—傳導落實” 的四步實施路徑,形成了完整的動態維護工作閉環。通過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維護,為14個民生項目釋放空間2920畝;通過城鎮開發邊界優化,為25個重點項目保障用地2334畝。這一做法實現了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同頻共振。
廣東省也在耕地集中整治中建立了動態調整機制,堅持“優進劣出”原則,疊加“墾五獎一”等支持政策。廣東省自下而上劃定了省、市、縣級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區164個,通過動態調整機制持續優化整治區域。
三、動態調整的核心實施路徑
根據政策文件和實踐經驗,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動態調整結合的核心路徑包括:
實施范圍的動態調整:在項目實施過程中,允許根據實際情況對實施范圍進行合理調整。如浙江省長興縣在代表建議答復中明確,將研究建立“兩年一次調整機會”的動態調整機制,針對復墾區域立地條件,因地制宜實施“宜耕則耕、宜林則林”的整治工程。
規劃指標的動態維護:在“三區三線”總體穩定的前提下,允許對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進行優化調整。具體要求包括: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所涉鄉鎮劃定面積的5%;堅持“先補后調”“可實測、可追溯”原則;調整結果需動態更新至國土空間規劃“一張圖”。
實施過程的動態監管:各地應建立全過程監管機制,對于實施中出現明顯偏差的要及時叫停并督促整改。江蘇省構建了從潛力調查、統籌謀劃、方案編制到實施監管、成效評估、驗收管護的全流程管理體系。
四、需要把握的原則與底線
動態調整不是無序放開,必須堅持以下原則:
底線不突破:保持“三區三線”總體穩定,不得打破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總體格局。群眾意愿優先:充分尊重群眾意愿,群眾反對意見強烈的堅決不干,不得違背群眾意愿強行推進。實事求是、量力而行:不搞行政命令、不搞政績工程、不搞“一刀切”,防止形成新的地方隱性債務。
五、結論與建議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動態調整的結合,本質上是將“項目工程”思維轉向“空間治理”思維。建議各地在實施中:
建立“體檢+調整”的常態化機制,定期對整治成效進行評估,及時發現問題并優化方案。強化“一張圖”管理,將整治成果動態納入國土空間規劃“一張圖”系統,實現以圖查地、以圖管地。完善政策銜接,做好動態調整與增減掛鉤、耕地占補平衡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的協同。
總之,動態調整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持續發揮效力的“潤滑劑”,而非“松綁器”。只有在嚴守底線的前提下靈活優化,才能真正實現“空間魔方”的科學轉動,助力鄉村全面振興。
更多相關信息 還可關注中鐵城際公眾號矩陣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關注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