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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鎮政府在全域整治中具體權責有哪些?
鄉鎮政府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基本實施單元責任主體,權責可概括為“統籌實施、群眾工作、監管管護”三大類,具體明細如下:
一、規劃與方案編制權責
組織編制村莊規劃: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,統籌編制村莊規劃,將整治任務、指標和布局落實到具體地塊,確保整治區域耕地質量提升、新增耕地≥原有耕地5%、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、生態保護紅線不突破。編制整治實施方案:確定編制單位,組織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詳細規劃與實施方案,明確整治目標、項目安排、空間布局、實施時序,按程序報縣級、省級審批。
二、實施推進權責
資源摸底與權屬核查:開展項目區土地、建筑物及附著物的權屬、現狀、面積摸底,核實土地整治后備資源、農村住房情況,配合開展子項目謀劃。群眾工作與拆遷安置:負責拆遷房屋丈量登記,與群眾簽訂拆遷安置意向書,落實“先安置、后拆舊”要求,做好政策宣傳、糾紛矛盾調解,保障群眾知情權、參與權。項目施工管理:保障子項目施工環境、施工安全,監督工程施工質量、施工進度,協調各條線項目落地實施。政策落實與底線管控:落實耕地保護、永久基本農田“先補后調”要求,開展耕地“非農化”“非糧化”日常巡查,制止違法占耕、破壞生態等行為并上報;按權限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、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等工作。
三、驗收與管護權責
分級驗收:開展子項目初步驗收,協助做好縣級驗收、省市級復核驗收,配合完成新增耕地數量認定、永久基本農田布局調整核實等工作。后期管護:明確整治后耕地、設施的管護責任,開展驗收后3年內的后續管護,確保耕地長期種植糧食、設施正常運行。成果更新:配合完成土地權屬調整、不動產登記,將整治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“一張圖”系統。
四、資金與風險管控權責
資金統籌配合:配合縣級部門做好項目投資測算、資金計劃落地,保障施工環境,協助融資、招商等工作。風險防范:落實黨政同責,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,杜絕違背農民意愿大拆大建、強制“上樓”等違規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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